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關于202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
來源:未知
編輯:heling1782426
時間:2025-12-03
按照《2026年度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現將自治區民委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一)資格復審方式
本次資格復審工作采取線下實地審核方式進行。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5年12月5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2:30到17: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402辦公室(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181號院7號樓)
二、資格復審材料及要求
參加資格復審時,相關人員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報名登記表》(自行從報名網站下載打印,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張紙上,本人簽名)。
(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
(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及以下有關證件(已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畢業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第二學位、二學位及輔修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學位專業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2026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應聘的,除須提供《公告》和《崗位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應聘人員屬于在編的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交已過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報考的證明。應聘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五)應聘“高校畢業生”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系、院、部)或檔案保管部門開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并明確存放時間。
(六)經本人簽字確認的《考生誠信承諾書》。
(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其他事宜
(一)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須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因參加審核時材料不齊全導致無法參加面試的,責任由考生負責;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提供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影響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負責。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無論是否應聘成功,一經發現,即刻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在資格復審期間,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并隨時關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http://www.impta.com.cn)。若出現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未能取得聯系,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資格復審材料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面試資格。考生聯系方式如有變更請在工作日及時聯系招聘單位。
(三)對資格復審后出現缺額的崗位,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報考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1次,并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遞補的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四)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許報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資格有問題,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四、面試要求
面試時間、地點、方式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2026年度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要求執行。
咨詢電話:0471-4894991
附件:
1.同意報考證明
2.考生誠信承諾書
3.放棄資格復審聲明
相關文章:
相關推薦:
最新文章





